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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止於至膳】食相萬千:忌強讓,莫暴殄

【作者】 朱振藩
文_朱振藩 圖_CTPphoto、視覺中國
2018.03.16

從餐桌到庖廚,袁枚不僅關注前臺飲膳的互動氛圍,

也重視後端用料的取捨法度──如何忌強讓?怎樣莫暴殄?

來看看才子怎麼說!

 

袁枚在〈戒強讓〉中,言及東道主頻仍勸菜所徒增的煩擾,反過來說,賓客若是吃相難看,不僅令主人難堪,其他的與宴者,也會相顧失色。

 

而在吃飯時,往往會因主人強讓,或者客人難搞,以致無法增進情感,甚至達到聯誼作用。關於此點,錢鍾書曾引《老饕年鑑》以資說明,其大意為:我們吃了人家的飯,該有多少天不在背後說主人的壞話,其時間的長短,按照飯菜的質量而定;所以做人應當多多請客吃飯,並且吃好飯,以增進朋友的感情,減少仇敵的誹謗。這番議論甚妙,因而他誠懇地介紹給那些「不願彼此成為冤家的朋友,以及願意彼此變為朋友的冤家」。願他們食在當下,並能樂在其中。

 

至於錢鍾書想如何當個客人呢?他講得太經典了。那就是「恭候諸君的邀請,努力奉行豬八戒對南山大王手下小妖怪說的話:『不要拉扯,待我一家家吃將來。』」我在想:欣然赴會,賓主盡歡,該是多棒的境界啊!

 

天物莫暴殄

 

開筵入席之際,主客除了須「戒強讓」,掌饋之人也應設法「戒暴殄」。袁枚在〈戒暴殄〉中指出:「雞、魚、鵝、鴨,自首至尾,俱有味存,不必少取多棄。」這句話有道理,但須逐一探究。一般的雞、魚、鵝、鴨,均可獨自登盤薦餐,所燒出的味道,才能融合為一。但大型的獸類或魚類,因為炊具關係,所以分檔取料,各部分區隔開,不存在此問題。

 

即使家禽及小型魚類,須視菜而切片、剁塊、切丁、斬茸等,進而可燒出不同款式菜色,自然無「少取多棄」的情形,而且不論中外,在烹調料理上,已有長足進步,可以一料多用,同時恰到好處。袁枚生於清代盛世,其食單的內容,早就大放異采。當時在家畜方面,非但有客家的「全牛餐」、蒙古的「全羊席」、北京的「全豬席」,河鮮部分亦有淮安的「全鱔席」以及江、湖濱常見的「全魚席」,由於遠洋漁業及冷藏設備尚未萌芽,故海錯幾乎見於沿岸和近海。是以深海的大型魚類,如鯨、鮪之類,其體積極大,非他所能想像,也就無法置喙。

 

 

歡喜吃鱉

 

鱉肉特別鮮美,營養價值極高。其在宰殺時,應完整取下其頭,瀝盡餘血,再以熱水浸燙,須注意的是:此水不能達到沸點,在攝氏七、八十度間為佳。接著刮盡體表黑膜、黏液;切記剖腹時,勿弄破膀胱,且除臟之際,須摘盡油脂,以免帶腥味。就我個人而言,烹製甲魚最宜清燉、清蒸及清燒,保留其原汁原味。如果採用配料,我甚愛食全雞,因而以全鱉、全雞製作的徐州名饌「霸王別姬(鱉雞)」,最對我胃口,曾吃過好幾次,各有其佳妙處。目前以臺北「浙寧榮榮園餐廳」所製作者,其品質及味道,皆在水準以上,湯清味醇,甚耐尋味,但需預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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