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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旅讀早安】一千變三千,振興券怎麼領?用在哪裡?

【作者】
文_ 黃愉婷、圖_ 行政院、經濟部
2020.06.05

新冠肺炎(COVID-19)自年初開始流行,且在農曆年前傳入臺灣,疫情除了危及健康,也大大打擊了各行各業,最近臺灣的疫情在全民的努力下,漸漸獲得趨緩,在積極防疫與急難紓困後,6 月初,行政院也為了刺激經濟,推出振興措施——三倍券。

 

「三倍券」顧名思義,是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、取得居留許可的外籍配偶皆可以以 1000 元現金換取 3000 元振興券,也就是說,全國 2300 萬人民,包含今年 12/31 前出生的嬰兒,還有 15 萬擁有居留權的配偶都可以受惠。

 

民眾領到振興券之後,就可以到傳統市場、百貨、餐廳、書店、旅遊住宿等實體消費使用,此外,針對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,行政院也將直接匯入 1000 元到戶頭,讓有需要的民眾可以直接領出來換取振興券。

 

此外,振興券的推出是為了刺激消費、讓買氣回溫,所以並不會和之前的紓困措施打架,換句話說,即便先前已經領取防疫相關紓困補助,也一樣可以領取振興券並消費。

 

 

振興券領取 & 使用方式

 

1. 發放、領取、使用時間_ 三倍券將於 7/1 開始預購,必須於 7/15-12/31 這段期間使用。

 

2. 適用商家_ 旅遊住宿、百貨公司、餐廳、傳統市場、夜市、演唱會、書店等,但是電商網購、保單、股票、禮券、儲值、繳稅、罰款、菸品等不能使用。

 

3. 領取方式_ 分為

(1)實體管道_ 可於四大超商、郵局領取

(2)數位管道_ 電子支付、電子票證(悠遊卡、一卡通)或信用卡皆可

 

4. 注意事項_ 消費不可找零、遺失/毀損/被竊盜不可補發、過了有效期限不可退費

 

 

【參考資料】

經濟部振興三倍券懶人包

行政院 1988 紓困振興專區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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